國立臺北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
Loading...
跳到主要內容跳到主導覽列
主選單錨點
logo圖片國立臺北大學連結學生事務處連結學生事務處連結回到首頁

主內容錨點
訊息
GENERAL.
學生事務處訊息
【轉知】臺中市文化局辦理115年上半年「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申請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 點」辦理,補助對象及條件如下:

(一)補助對象:分為團體及個人。

(二)補助條件:於本市公開場所辦理之視覺藝術活動。

二、本期自1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止辦理收件,受理115年1月至6月辦理之視覺藝術活動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依本局 115年預算及審查結果辦理。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受理期間填妥申請表及計畫書7份,併同證明文件與其他相關資料,逕寄本局視覺藝術科,信封請註明「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申請案」。

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書表請至本局網站一藝文主題一視覺一視覺藝術補助下載(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104994/Lpsimpl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