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檢送「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強化民眾對新興菸品之識能。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贗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三、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請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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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NEWS.發布日期:2026 / 05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