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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研究發展處訊息
【國科會計畫徵求】115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915日科會科字第1140067151號函辦理。

二、申請重點擇要如下:

()資格及作業方式:

1、受延攬人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

2、受延攬人於研究學者計畫執行期間應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3、延攬案至少須經院級(含)以上會議審議通過後推薦。

4、獲補助者,應發給聘書、辦理勞健保、提供計畫所需相關行政支援,並應優先將確有長期延攬需要之研究學者納入編制;延攬單位如有將受延攬人納入編制之規劃,應由延攬單位現有師資員額內調整之,並依本校聘任作業程序辦理。

5、同一受延攬人在同一補助年度內,以執行一件研究計畫為限。補助期間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至少為一年,至多為三年。

()作業時程:

1、1141031(星期五)前:延攬案經延攬單位院級會議通過後通知研發處受延攬人資訊。

2、1141121(星期五)前:研發處通知受延攬人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3、114121(星期一)前:研發處完成申請案函報作業。

三、檢附來函影本供參,相關資訊亦可至國科會網頁/補助辦法及獎勵表格/延攬科技人才/補助延攬研究學者項下查詢(點我前往)。

四、聯絡資訊:

()規定疑義:國科會科教國合處,(02)2737-7105

()系統操作:國科會資訊客服,(02)2737-7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