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2學年度運動績優獎學金申請,請於本(113)年5月31日前提出
- 期間:即日起至5月31日(三)下午5時止,逾期不候。
- 項目及名額:女排2名。
- 內容:請檢附下列資料,向體育室教學研究組提出申請。
- 申請表(依體育室所規定之格式)。
- 銀行或郵局帳號影本。(請確認與「學生資訊系統/退費帳戶」之帳號相同,若否,請自行至出納組修改;如非郵局或土地銀行帳號需扣10元匯費)
- 上學期成績單。
- 五百字以內自傳。
- 運動績優證明文件。
- 體育室專任教師或教練之推薦書(格式不拘)
- 評選方式: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運動績優獎學金獎勵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