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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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體育室訊息
112學年度運動績優獎學金申請,請於本(113)年5月31日前提出
  1. 期間:即日起至531()下午5時止,逾期不候。
  2. 項目及名額:女排2名。
  3. 內容:請檢附下列資料,向體育室教學研究組提出申請。
  • 申請表(依體育室所規定之格式)。
  • 銀行或郵局帳號影本。(請確認與「學生資訊系統/退費帳戶」之帳號相同,若否,請自行至出納組修改;如非郵局或土地銀行帳號需扣10元匯費)
  • 上學期成績單。
  • 五百字以內自傳。
  • 運動績優證明文件。
  • 體育室專任教師或教練之推薦書(格式不拘)
  1. 評選方式: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運動績優獎學金獎勵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