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及條件
(一)須具碩士以上學歷,科系不拘,數位學習相關科系尤佳。
(二)具備數位學習概念。
(三)具備良好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細心、服務熱忱、且具高執行力。
(五)具備基礎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二、工作項目
(一)協助規劃與推廣數位學習,並維護與管理數位學苑平台。
(二)協助規劃與推廣雲端運算相關應用。
(三)協助導入數位學習相關工具,並進行使用教學。
(四)協助教學發展中心之各項業務之執行,包括教育部高教深耕、數位人文、大學聯盟深化數
位學習推展等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待遇及聘期
(一)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二)待遇: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辦理,碩士級新臺幣40,200元/月(另核給職務加給5000元)給薪,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三)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每年年底依考核結果是否續聘(試用期三個月)。
四、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一份(含自傳並附近期2吋個人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外國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請註明僅供本次應徵使用)。
(四)其他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份。
五、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請將應備文件合併成一個檔案(.pdf),寄至A5445@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 徵教發中心數位學習聘僱人員--(姓名)」。
(二)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17:00時止。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逾 期恕不受理)。承辦人收信後2個工作日內回覆確認信。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三)有意應徵者請先詳閱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並了解其工作內容概況。
(四)本次徵才得視情形增列備取1-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含正 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內離職者)有效。。
(五)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 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 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本案聯絡人及電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白芸凌小姐,02-86741111分機6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