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相關資訊及相關表單,請見下方資訊或人文學院院網--表單下載--麗裕慈善基金會「人文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表件。
※ 獎助學金類別與資格
本獎助學金分為「書卷獎學金」、「跨域育才獎學金」、「進階育才獎學金」、「卓越表現獎學金」、「清寒急難助學金」五類。「書卷獎學金」旨在鼓勵學生努力向學,並提升讀書風氣;「跨域育才獎學金」旨在培育、儲備人文學科之跨領域優秀人才及師資;「進階育才獎學金」旨在培育本院學士班畢業生,繼續升學就讀本院研究所,精進人文學養;「卓越表現獎學金」旨在獎勵學生取得課業之外成就,或嶄露卓越才華能力;「清寒急難助學金」為協助家境清寒、家中突遭變故或其他亟需資助之同學。凡符合下列資格之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一)書卷獎學金
1.本校人文學院在籍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各班前三名。
2.本校人文學院在籍碩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各班前二名。
3.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未有不及格科目。
4.延長修業年限者不適用本獎勵。
(二)跨域育才獎學金
每位學生以獲獎乙次為限,分二階段獎勵。
1.雙主修
第一階段
(1)本校人文學院在籍學士班學生,二年級以上雙主修者。
(2)前一學期修習雙主修學系科目至少4學分。
(3)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學業平均成績皆85分以上,且未有不及格科目。
第二階段:曾獲以上第一階段獎勵,並完成雙主修學業者。
2.修習教育學程
第一階段:本校人文學院在籍學士班、碩士班學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者。
第二階段:達成第一階段獎勵,並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
(三)進階育才獎學金
每位學生以獲獎乙次為限,分二階段獎勵。
第一階段
1.本校學士班畢業生。
2.於畢業後三年內升學就讀本校人文學院任一碩士班。
第二階段:曾獲以上第一階段獎勵,並取得碩士學位者。
(四)卓越表現獎學金
同一卓越表現,以獲獎乙次為限。若為應屆畢業生,至遲須於取得卓越表現後半年內完成申請;若為團隊,一團隊視為一名。
1.本校人文學院在籍學士班、碩士班學生。
2.取得課業之外成就,或嶄露卓越才華能力。
3.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若碩士班高年級生已無修課,以修課最後一學期成績計)
(五)清寒急難助學金
1.本校人文學院在籍學士班、碩士班學生。
2.身分為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家中突遭變故或其他亟需資助者。
3.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
※ 獎助學金名額與金額
符合上述規定之學生,給予下列不同名額、金額之獎助,及獎狀乙紙。
(一)書卷獎學金
1.學士班
第一名: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
第二名: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
第三名: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
2.碩士班:
第一名: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第二名:獎學金新台幣 8,000元。
(二)跨域育才獎學金
1.雙主修
第一階段:每學期獎勵三名同學為原則,每名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
第二階段:於雙主修完成學業後,曾獲以上第一階段獎勵者,可再申請獎
學金新台幣15,000元。
2.修習教育學程
第一階段: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每名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
第二階段:達成第一階段獎勵,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可再申請獎學金
新台幣5,000元。若為應屆畢業生,至遲須於取得考試合格成
績單後半年內完成申請。
(三)進階育才獎學金
第一階段:每名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第二階段:曾獲以上第一階段獎勵,取得碩士學位後,可再申請獎學金新
台幣20,000元。至遲須於取得碩士學位半年內完成申請。
(四)卓越表現獎學金
依等級、名次、質量、地點、時間等,給予不同金額獎學金。
1.參加競賽獲獎
(1)國際級競賽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60,000元。
(2)全國級競賽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40,000元。
(3)縣市級競賽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30,000元。
(4)本校飛鳶文學獎
首獎:每名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
評審獎:每名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
佳作:每名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
2.發表期刊論文、專書論文
發表於具有匿名審查制度之期刊論文、專書論文,惟不包含作為畢業門檻之論文。每篇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30,000元。
3.獲國科會大專生研究計畫獎助
每案獎學金新台幣20,000元。
4.出版書籍
由知名出版社出版,具ISBN國際標準書號之書籍。
依出版質量,每本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40,000元。
(五)清寒急難助學金:每學期補助五名同學為原則,每名視情況,補助新台幣10,000元~30,000元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