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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棄修公告】114-2本校課程棄修受理申請期限為4/20(一)上午8時30分至5/1(五)下午5時止

!!注意!!
每學期可申請棄修科目上限為2科!請同學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棄修申請】,於線上提出申請。
同學依規定完成「棄修申請」及「系所主管審核完畢」時,系統均會寄送信件通知您『已完成棄修申請』及『棄修審核結果,請務必確認是否收到系統自動發出的通知信件。

(114-2)學期棄修線上申請時間:4/20(一)上午830  5/1(五)下午500止。
 (詳細申請步驟請參閱下列流程說明及附件操作手冊)

一、本校課程棄修申請暨審核流程
1.登入【學生資訊系統】點選【棄修申請】→填妥棄修申請資料,確認無誤後送出。
2.系統同步寄信通知授課教師及申請同學。
3.學生所屬系所主管線上審核,並由系統寄信通知同學審核結果。

 請同學務必至信箱確認是否收到系統自動發出之信件,確保您的棄修線上申請操作已順利完成。


二、校際選課同學請注意,外校生及本校生修習外校課程無法透過本校棄修申請系統申請,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一)本校選修北聯大課程之同學
1、選修海大課程之同學(請於海大受理期間4/20-5/5,向海大提出申請)
登入海大【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選課系統/期中退選申請】(請以海大先前通知已開通數位學習平台的帳密登入),登記退選,並列印申請表,經本校所屬系所主管、海大授課教師簽名後,正本送至海大註冊課務組2號櫃台,副本繳回本校進修教育組課務辦理。

2、選修北科課程之同學(請於北科受理期間3/23-5/15,向北科提出申請)
登入北科【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期中網路撤選系統】線上申請棄修,(請以北科先前通知已開通數位學習平台的帳密登入,詳見北科網頁公告: 按我前往) 俟簽核流程完成後,將畫面截圖寄至進修教育組課務林小姐信箱(cclin@mail.ntpu.edu.tw),截圖畫面請包含同學姓名、棄修科目名稱及審核狀態。若未截圖寄至課務組,屆時將以北科大交換予本校之棄修名單為準。

3、選修北醫課程之同學(請於北醫受理期間[畢結業班課程至5/1、非畢結業班課程至5/15],向北醫提出申請)
登入北醫【教務學務系統/選課/學生選課/停修申請】,帳號為北醫選課學號(U開頭10)/密碼為西元出生年月日(8),點選「申請停修」>點選「停修原因」>點選「送出」。俟簽核流程完成後,將畫面截圖寄至進修教育組課務林小姐信箱(cclin@mail.ntpu.edu.tw,截圖畫面請包含同學姓名、棄修科目名稱及審核狀態。若未截圖寄至進修教育組課務,屆時將以北醫交換予本校之棄修名單為準。

(二)本校選修北聯大以外學校課程之同學
1.外校課程無法透過本校系統線上申請棄修須遵照開課學校之棄修規定及流程,進行申請及審核流程
2.申請流程:
(1)請同學事先確認開課學校棄修申請期限。
(2)填寫開課學校之棄修申請表,辦理跨校棄修申請。
(3)完成開課學校審核流程。
(4)正本交回開課學校完成棄修程序,副本繳回本校(臺北大學)進修教育組課務辦理。

(三)外校生選修本校課程之同學
1.外校生無法登入本校資訊系統,故以紙本申請作業!
2.申請流程:
(1)請填列「棄修申請表_外校生用」。
(2)經任課教師簽章或寄信予任課教師敘明棄修原因並列印該信件
(3)再經原校所屬系主任核章同意。
(3)紙本於截止期限前交回本校(臺北大學)進修教育組課務辦理。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每學期棄修課程以2為限,且扣除放棄修習之學分數後,總學分數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大一~大三不得少於16學分,大四不得少於9學分),且仍應依本校其他選課相關規定辦理(如校際選課及日夜互選不得超過總學分數之1/3等);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棄修後仍應修習一個科目。(多培生無最低學分限制)
(二)已通過減修申請者,棄修後不得低於「減修後之學分數」(例如:應屆畢業生申請減修通過者,棄修後不得低於5學分)
(三)棄修課程仍需登載於該學期成績單,於成績欄註明「W」(withdraw)。
(四)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棄修後,其已繳之學分費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五)進修學士班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該系前20%者,或修習師資培育課程以致日夜互選修習學分數超過三分之一,於學生資訊系統上無法進行棄修操作者,請逕洽進修教育組課務因5/1(五)為國定假日,請於本組上班時間「4/20(一)-4/24(五)13:30-21:30及4/27(一)-4/30(四)13:30-21:30」至進修教育組課務申請(教學大樓1F)或於期間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cclin@mail.ntpu.edu.tw及yiru1218@mail.ntpu.edu.tw)課務信箱申請,待課務處理完成後,學生務必於棄修截止期限內5/1(五)下午5時前再至棄修系統申請棄修,始得完成棄修申請流程,未再自行申請棄修,視為未完成棄修課程,逾期恕不受理!
(六)AI聯盟主導課程之棄修,不計入每學期限制棄修2門之科目數,但衛星課程之棄修,仍需計入每學期限制棄修2門之科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