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國立臺北大學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進修部新生
一、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19日(二)至114年8月21日(四)止。
請將1.申請書2.檢核表3.相關證明文件送至行政管理組彙辦,如有缺繳任何證件或申請表上未經簽章者(證明文件影本需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併同簽名),均會影響審查。攸關減免權益,請特別留意。具減免資格者,註冊繳費單未修改金額前,請切勿先行繳款全額學雜費!
二、申請對象:
1.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族籍學生/軍公教遺族。
2.以上申請資格須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註:在職專班學生不適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的申請
三、申請方式:
請於114年8月19日(二)至114年8月21日(四)至1.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專區』申請並列印簽名
2.檢核表請簽名(詳附件)
3.相關證明文件(請詳見注意事項附件,證明文件為影本,請務必於空白處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郵寄或親送至以下承辦單位:
收件地址:104380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
收件人:國立臺北大學 行政管理組(請備註:學雜費減免申請)
四、請同學詳閱本組學雜費減免網頁公告;對於申辦有疑義者或需要協助者,請洽承辦人。
進修部新生:王小姐/02-86741111#18035或E-mail【bondays@mail.ntpu.edu.tw】
五、請詳閱附件【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事關同學權益,請確實依規定期限申辦及繳驗合格資料;未完備者,則視同放棄學雜費減免申請或資格不符,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