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3學年度[寒假]臺北校區宿舍住宿申請(暨放棄)公告
一、申請對象:臺北校區宿舍現住生及新住生。
二、現住生寒假不續住者,須按規定時程提出「放棄住宿同意書」,寒假續住者,則無需填寫;其他未盡事項,依本校「國立臺北大學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申請方式:
1.臺北校區宿舍現住生「不需」寒假住宿者,請至進修暨推廣部網頁下載「放棄住宿同意書」,填寫完畢交至宿舍辦公室,113年11月28日前未申請放棄住宿者一律採認同意寒假住宿。
2.新住生如需申請寒假住宿,請於113年11月28日前至[進修暨推廣部首頁]→[行政管理組]→臺北宿舍→填寫住宿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可親送或Email:hsuan13@gm.ntpu.edu.tw至宿舍辦公室辦理。
四、寒假住宿作業期程:詳如附件。
五、寒假住宿收費標準:詳如附件。
六、寒假床位遷出/入時程:詳如附件。